《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目前没有废止,但劳动合同终止等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不一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执行。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劳部发〔1996〕354号 施行日期1996年10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 996] 354 号)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国务院有关部委、 直属机构, 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 实施以来, 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 但...
劳部发〔1996〕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劳部发〔1996〕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在签订...
(劳部发〔1996〕354号) 【发文号】劳部发〔1996〕354号 【主题词】 【正文】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 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 、...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年10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
(劳部发[1996]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最近,部分地区对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一些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通知》第12条“已办理厂内离岗休养或退休手续的原固定工”是指“已办理厂内离岗休养手续或厂内离岗退养手续的原固定工”。 二、《通知》第22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