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劳务转包合同中,劳务承包人主张与其订立合同的劳务转包人、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拖欠其劳务费。法院对责任主体的认定方面,应当首先根据劳务合同的相对性由劳务转包人承担责任,如果劳务承包人能够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该劳务费中包含了农民工工资,而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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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责任主体的认定方面,应当首先根据劳务合同的相对性由劳务转包人承担责任,如果劳务承包人能够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该劳务费中包含了农民工工资,而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直接将农民工工资通过专用账户支...
法院对责任主体的认定方面,应当首先根据劳务合同的相对性由劳务转包人承担责任,如果劳务承包人能够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该劳务费中包含了农民工工资,而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直接将农民工工资通过专用账户支...
劳务转包人承担责任,如果劳务承包人能够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该劳务费中包含了农民工工资,而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直接将农民工工资通过专用账户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的,将可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对查证属实的农民工工资的部分承担...
现实生活中,一些承包人在承接建设工程后,会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或者包工头进行实际建造,那么劳务承包人能否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总承包人主张劳务费呢?请看以下案例……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期限2019年5月17日至12月31日,总价3,870,657元。当月...
综合以上证据可知,张某承包涉案劳务后,组织农民工施工,其中人工费即农民工工资为503,360元,设备费为84,440元。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
现实生活中,一些承包人在承接建设工程后,会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或者包工头进行实际建造,那么劳务承包人能否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总承包人主张劳务费呢?请看以下案例……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期限2019年5月17日至12月31日,总价3,870,657元。当月...
劳务转包人承担责任,如果劳务承包人能够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该劳务费中包含了农民工工资,而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直接将农民工工资通过专用账户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的,将可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对查证属实的农民工工资的部分承担...
综合以上证据可知,张某承包涉案劳务后,组织农民工施工,其中人工费即农民工工资为503,360元,设备费为84,440元。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