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条文中未设有需要年审的相关规定,故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进行年审.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办证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同时,再向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提交报告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