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在农村使用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超出面积标准部分的征收有偿使用费; 2.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在农村使用宅基地,“一户多宅...
新乡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暂行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和《...
党员、村组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应带头交纳;对不按时交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且拒不执行宅基地退出政策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可以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惩戒系统。 (七)使用范围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纳入村级账户管理,主要用于村庄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退出补偿、务...
党员、村组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应带头交纳;对不按时交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且拒不执行宅基地退出政策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可以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惩戒系统。 (七)使用范围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纳入村级账户管理,主要用于村庄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退出补偿、务...
长政文〔2018〕72号《长垣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暂行办法(试行)》 长垣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暂行办法(试行) 长政文〔2018〕72号 全文下载:长 垣县农村宅基 地有偿使用、流 转和退出暂 行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