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2021年全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自治区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的要...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2021年全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2021年全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文件规定: 一、2021年自治区计划安排一批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由自治区能源局统一组织竞争性配置工作。 二、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已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202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