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1991年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4年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2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4...
(一)黄河、辽河、嫩江内蒙古段重要一级支流及自治区重要湖泊的综合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自治区内跨行政区域的江河、湖泊综合规划,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
【实施日期】1991.04.2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1991年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1991年4月21日公布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开发利用 第四章 水资源和水工程保护 第五...
1.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022修正) 蒙人常[2004]15号 内蒙古 2022-12-01实施 2.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蒙人常[2004]15号 内蒙古 2004-08-01实施 3.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蒙人常[1991]20次 内蒙古 1991-04-21实施...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1991年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4年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2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办法详细规定了水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首先,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分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集体水塘和水库中的水使用权归其所有。自治区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农村牧区特殊情况除外。旗县级以上政府需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将其...
新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自200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明确了自治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节约使用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这部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在水资源管理方面迈入了法治化的新阶段,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通过这一...
第4页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04修订)[接上页] 第四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本级或者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有违法或者失职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废止。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