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工业园区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并对外公布。第五条 设立工业园区,由工业园区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统筹考虑,提出审核意见报自...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工业园区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并对外公布。 第五条设立工业园区,由工业园区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自...
第十条设立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由工业园区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照有关程序由自治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现有工业园区需要变更名称、调整规划面积或者区位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升级扩区评价办...
第十条设立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由工业园区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照有关程序由自治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现有工业园区需要...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工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园区管理和服务,发挥工业园区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工业园区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并对外公布。 第五条 设立工业园区,由工业园区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统筹考虑,提出审核意见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工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园区管理和服务,发挥工业园区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业园区的设立和分类、调区扩区、规划建设、职能职责、产业发展、考核...
工业园区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办法贯彻落实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特殊安排外,原则上每个旗县(市、区)的工业园区不超过1个。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工业园区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并对外公布。 第五条 设立工业园区,由工业园区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
1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升级扩区评价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01-05 共1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1]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升级扩区评价办法》通知.2018-02-07 [2]内蒙古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