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财税文件,如冀财税2016 25号,通常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的,其效力范围限于该地区,且可能随着政策调整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被修改或废除。 查询废除情况的方法: 要确定冀财税2016 25号是否废除,最直接的方法是查阅发布该文件的机构(如河北省财政厅、税务局等)的官方网站或公告栏,看是否有关于该文件废除...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冀财税〔2016〕25号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要求,现将我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森林植被恢...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冀财税〔2016〕25号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要求,现将我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森林植被恢...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冀财税〔2016〕25 号 2016 年 3 月 15 日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 号)要求,现将我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 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6〕25号) 前言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要求,现将我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