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在本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在本市公证机构执业的公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三)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受理申报。公证处在编在岗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
已获得非本专业系列中级职称的律师、公证员申报转评的,除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还须从事相关工作1年及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合格。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系统登录:申报对象登陆“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选择上海市律师、公证员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查询本专业评审通知并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