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 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的通知 [2003] 国人防办字第 18 号 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厅(建委) 、 财政厅(局) , 中央直属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现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印发你们, 望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规定>》 甘人防办发【2020】69号
《规定》从根治人防工程管理体内循环问题入手,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明确公用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纳入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有关设备、材料和服务采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涉密政府采购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国动委、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
第十条 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人民防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政府投资的人民防空建设及管理等方面支出,纳入同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预算管理。中央财政安排的人民防空专项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用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纳入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市级政府投资的公用人防工程项目...
第十条 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人民防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政府投资的人民防空建设及管理等方面支出,纳入同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预算管理。中央财政安排的人民防空专项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用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纳入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市级政府投资的公用人防工程项目建...
■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补偿。 警报试鸣 在全民国防教育日进行警报试鸣是为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备和控制系统的完好程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空警报系统,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并且是对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的...
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推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
第十条 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人民防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政府投资的人民防空建设及管理等方面支出,纳入同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预算管理。中央财政安排的人民防空专项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用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纳入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市级政府投资的公用人防工程项目建...
盐城市人民防空协会 电话:0515-81899099 传真:0515-88360466 邮箱:1992548362@qq.com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绿城路89号省人防办关于《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平战转换技术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苏防〔2021〕48号_002022-04-18 19:32:26 1562次 本文网址:https://www.rmfkxh.com/news/1070.html上一篇: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