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的破产原因,无需债权人提出债务人破产申请时举证证明,因此,只要债权人提出申请时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且债务人未能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时举证证明其既非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没有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即可当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律规定。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实施时间 2011年9月26日 目录 1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2 条文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破产法司法解释(一)》)已于2011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日前,人民法院报记者就该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和目的、人民法院审查企业破产原因时应注意的事项、破产清算权利、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11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11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 2011年9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法释〔2011〕22号 (2011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11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法释〔2011〕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11年8月29日最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A.正确B.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9年6 月1日施行以来,在完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整社会产业结构、拯救危困企业、保障债权公平有序受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有的法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民法典(施行)》等相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认定债务人财产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2、第一条: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