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新《产品质量法》)于2000年9月1日起实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做好适用新《产品质量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凡2000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均应...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凡2000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均应当适用新《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2000年9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如果该行为持续到2000年9月1日以后的,应当适用新《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3.凡是2000年9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在2000年9月1日以后发现的,适用新《产品质量法》时,原《...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新《产品质量法》)于2000年9月1日起实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做好适用新《产品质量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凡2000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均应当适用新《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2000...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新《产品质量法》)于2000年9月1日起实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做好适用新《产品质量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凡2000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均应当适用新《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