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这个司法解释以第十届全囯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1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了保障当...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8年11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3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08〕14号公布。本《解释》共43条,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2、全文内容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12/01/con...
最高人民法院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审判监督程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28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践,对审判监督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 司法解释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权再审事由最高人民法院解读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再审申请书双方当事人摘要:doi:CNKI:SUN:YWWX.0.2009-01-001CNKI司法业务文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主要由无编写,在2009年被《司法业务文选》收录,原文总共1页。
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8〕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1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