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日前,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两个《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问题1】以上机关是我国的什么机关?其职权有哪些?【解读1】(1)是我国的司法机关。(2)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
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这两个意见的出台对于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队伍建设,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上述两...
五、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意见》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对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行政人员的,要区分情况、把准政策,分门别类开展清理。在清理工作中,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政策释明、出具证明、衔接协调等...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的通知2021-12-08 10:47 管理员 1648次阅读 天津律协公众号 © 天津律师协会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 版权所有 | 津ICP备14001788号-2公安备案: 津公网安备12010402002066 ...
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离职二年内,不得到原任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管辖地区内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
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
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勾连,切实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