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2022.05.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docx 文档简介: 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要求,进一步健全REITs市场功能,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完善基础制度和监管安排,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简称“国办19号文”)发布,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合理扩大有效投资、降低债务水平、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选路径之一 A. 正确 B. 错误 ...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首次提出“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主要包含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及Pre-REITs、私募REITs与持有型不动产ABS、基础设施公募
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 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 (一)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
国办发〔202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 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 (一)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
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 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 (一)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