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 在通知中,明确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独立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开展医学影像诊断服务。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
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全文如下: 以上关于“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的文章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的文章随时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