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全文如下: 以上关于“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的文章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的文章随时关注医学教育网! [免费]2025医师资格考试大纲&教...
2018年6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 在通知中,明确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独立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开展医学影像诊断服务。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
6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 6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提出公立医院部分服务可委托给第三方医疗机构,实施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
我委也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各地贯彻落实到位。 来源:毕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