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评价标准恰当,所执行的标准级别明确;放射性源项分析合理;红沿河核电厂5、6号机组正常运行状态下的辐射环境影响结果和设计基准事故条件下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的限值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完备,具备运行后的环境监测和流出物监测能力。 按照审评意见修订完善后的《辽宁...
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的请示》(辽红核〔2020〕61号)、《关于呈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工程(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B版)的函》(辽红核函〔2021〕64号)和《关于呈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工程(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C版)的函》(辽红核函〔2021〕65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关于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工程(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的批复.2021-05-17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关于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的批复.2021-07-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关于三门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