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 国办发〔2009〕66号 负责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时间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目录 1 通知发布 2 办法内容 通知发布 编辑 语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
养老保险关系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资源合理配置参保人员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中国劳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是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构建城乡...
判断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考答案:对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人民银行系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参保职工调出人民银行系统(指人民银行系统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不含总行机关和部分未参保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