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版权所有: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010230-17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20034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200377号 友情链接:联合信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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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死亡,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死亡后,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含物价补贴)。遗属困难补助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本人工资或离退休金。 二、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原一次性困...
一、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死亡,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离休人员及建国前...
一、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死亡,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死亡后,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含物价补贴)。遗属困难补助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本人工资或离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