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击[201808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特殊文件).doc]打开它吧,保证是想要的。 你是不是还喜欢什么相关的东西,快和我说说~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视频加载失败,请刷新页面再试 刷新 来源:宁夏税务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阅读原文...
公告的内容是将“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的政策‘’,延续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原来的政策是到2023年12月31日到期。这个政策执行中有一个关键点,在实务中很容易出错。这个点就是每年11月份购进的设备、器具才能在...
关于设备、器具的租赁方案与购买方案的比选依据,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 A. 购买方案以折旧形式流入现金,租赁方案以租金形式流出现金,显然购买优于租赁 B. 购买方案的税后现金流量为税后净利+折旧,因此折旧是现金流入项目 C. 租赁与购买的比选依据是税后现金流量净现值大的方案是较优的方案 D. 如果折旧大于租金,则...
根据国务院决定,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政策范围由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扩大至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
公告规定,购置的设备、器具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二是这些设备、器具是用于生产、研发、测试等必要的仪器、设备、工具等。企业该如何享受这个政策呢?公告给出了两种选择:一次性扣除或按直线法分摊扣除。简单来说,一次性扣除就是当年买当年就能全部扣除购置成本;而直线法分摊扣除则是将购置成本...
职Q小助手 官方认证职Q平台账号 依据《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文件,允许税前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范围变大了许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分录应该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计提折旧时:借:管理...
财税〔2018〕54号:关于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健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明确在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企业新购设备、器具,单位价值未超500万元,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直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无需逐年计算折旧。按照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的延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