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其他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推荐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公示,连同广州、佛山和东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规定,...
二、组织实施(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请申报企业于12月9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初审通过后,在线...
(四)已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不再推荐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三、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优先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进行评价。 申报企业根据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60分)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70分)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 (三)...
1、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2、材料提交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三、简单更名 对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参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
新修订的《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已于近期印发,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申报企业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新修订的《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已于近期印发,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重点摘要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22号)及《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
1.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须由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未完成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2.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全年分批次认定,根据市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