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我市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支持,集聚优势科技资源,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经研究,启动征集2023年度列入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市级财政配套补助项目。
鼓励我市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支持,集聚优势科技资源,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经研究,启动征集2023年度列入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市级财政配套补助项目。
鼓励我市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支持,集聚优势科技资源,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经研究,启动征集2023年度列入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市级财政配套补助项目。
鼓励我市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支持,集聚优势科技资源,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经研究,启动征集2023年度列入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市级财政配套补助项目。
一、项目申报要求 01 申报单位:杭州市范围注册登记并纳税的科技型企业,以及我市重点引进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未安排市财政预算的单位)等。 02 补助范围:属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项目(课题);2023年新立项的省重点研发计划(尖兵、领雁)项目;以前年度立项、已完成验收的省择优委托项目二期资金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