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9〕31号 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
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吸引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来大湾区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在...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 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