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退税管理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另行制定。相关研发机构的牵头核定部门应及时将内资研发机构、外资研发中心的新设、变更及撤销名单函告同级税务部门,并注明相关资质起止时间。 四、本公告的有关定义: (一)本公告所述“投资总额”,是指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或...
具体退税管理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另行制定。相关研发机构的牵头核定部门应及时将内资研发机构、外资研发中心的新设、变更及撤销名单函告同级税务部门,并注明相关资质起止时间。 四、本公告的有关定义: (一)本公告所述“投资总额”,是指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或发放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回执或企业批准证书或设立、变更备案...
2.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28日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 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包括: (一)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审核认定办法 2.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28日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 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包括: (一)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91号 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现将…
对执行中国产设备范围存在异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税务总局商财政部核定。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特此公告。附件:1.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审核认定办法 2.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2023年...
五、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审核认定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