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电网与发电厂、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在1994.05.21由电力工业部颁布。中文名 印发《关于电网与发电厂、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 电力工业部 颁布时间 1994.05.21 实施时间 1994.05.2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二条 电网管理部门及其调度机构、并网运行的发电厂(站)、变电站和电网,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新建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应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电网的统一规划及并网的技术要求,有关电网管理部门应参加与并网运行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工作。 ?第四条 凡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或电网,必须与电网管理有关部门本着平...
关于电网与发电厂、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的规定
第二条 电网管理部门及其调度机构、并网运行的发电厂(站)、变电站和电网,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新建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应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电网的统一规划及并网的技术要求,有关电网管理部门应参加与并网运行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工作。第四条 凡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或电网,必须与有关电网管...
5. 与并⽹运⾏有关的电⼒、电量量测装置的技术等级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已安装完毕和进⾏初步校验;6. 其它事宜。第⼗⼀条有关电⽹管理部门因电⽹情况变化,为保证电⽹安全运⾏⽽要求发电⼚加装有关设备的,发电⼚应按其要求加装。第⼗⼆条电⽹并⽹的技术条件,可参照对发电⼚...
根据国务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和维护并网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部制定了《关于电网与发电厂、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的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