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深圳园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三、纳税人在深圳园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3〕12号)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划定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三、纳税人在深圳园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本通知的实施范围是《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划定的深圳园区。 五、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1月19日
三、纳税人在深圳园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本通知的实施范围是《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划定的深圳园区。 五、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1月19日
三、纳税人在深圳园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本通知的实施范围是《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划定的深圳园区。 五、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1月19日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3〕12号)有关要求,现就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以下简称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在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9日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3〕12号)有关要求,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4〕5号)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3〕12号)有关要求,现就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以下简称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
福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抓好落实。 一、加强部门协同。积极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香港居民个人...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3〕12号)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划定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