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精神,对接《科技成果转化法》,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科委对《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沪财教〔2014〕31号)进行了修订,通过放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比例、引...
一、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单位自主权。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自主决定采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涉及的科技成果使用和处置,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以及科技成果向境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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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等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发文机关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字号沪财教[2014]31号 发布时间2014-07-22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科技成果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
《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精神,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原《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
《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精神,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原《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