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全文 编辑 语音 最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现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城市管理
第6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接上页] 第六十三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驳回起诉; (三)管辖异议; (四)终结诉讼; (五)中止诉讼; (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八)财产保全; (九)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33条第2款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此条规定产生了两种理解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具备该条第2款规定的条件, 行政相对人就可以...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详细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相关事宜。首先,解释明确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公民和法人对侵犯其权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但排除刑事授权行为、调解仲裁等非诉讼途径。土地使用权人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处分行为的争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管辖方面,各级行政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3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驳回起诉;(3)管辖异议;(4)终结诉讼;(5)中止诉讼;(6)移送或者指定管辖;(7)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8)财产保全;(9)先予执行;(10)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1月24日通过了法释〔2000〕8号文件,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在经过审判委员会的深入讨论和审议后,正式予以公布。从2000年3月10日起,这项重要的司法解释开始正式实施,为行政诉讼法的执行提供了更为明确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所以选项B正确。 评论...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字号大号标准小号 类别: 文号: 颁发日期:2018-01-25地 区: 行业: 时效性: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