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0年9月1日起竣工验收的商品住宅工程,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参照“示范文本”,按工程、户型、房号等编制《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下统称“两书”)。“两书”是房地产开发单位对销售的商品住宅向购买人作出质量承诺、承担保修责任、告知使用事项的法定文书,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向购买...
关于印发《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的通知.2010-02-02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执行统一的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通知.2018-05-15 [5]安徽省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关于启用新版《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政策解读.2018-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