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需要对1985年7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和义务兵分配工作后的工资待遇作出新的规定。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志愿兵转业、义务兵退伍到地方工作后,均执行所在单位的工资制度。对分配当工人的,在初次确定其工资时,应当按照不低于现岗位同工种、同工龄大多数工人的标准...
因此,需要对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以后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和义务兵分配工作后的工资待遇作出新的规定。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志愿兵转业、义务兵退伍到地方工作后,均执行所在单位的工资制度。对分配当工人的,在初次确定其工资时,应当按照不低于现岗位同工种、同工龄大多数工人的...
一、 志愿兵转业、义务兵退伍到地方工作后,均执行所在单位的工资制度。对分配当工人的,在初次确定其工资时,应当按照不低于现岗位同工种、同工龄大多数工人的标准工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弧工资、岗位工资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分配任干部职务的,亦按此原则确定。 二、 志愿兵转业、义务兵退伍到地方工作后,凡在部队...
因此,需要对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以后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和义务兵分配工作后的工资待遇作出新的 规定。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志愿兵转业、义务兵退伍到地方工作后,均执行所在单位的工资制度。对分配当工人的,在初次确定其工资时,应当按照不低于现岗位同工种、同工龄大多数工人...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志愿兵、义务兵 1985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实行了以职务(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多数国营大中型企业单位业已按新拟企业干部、工人参考工资标准进行了套改。因此,需要对1985年7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和义务兵分配工作后的工资待遇作出新的规定。经国务院...
为了处理好企业各类人员工资关系,现将京政办发(1987)7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到地方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通知的通知》中关于确定工资参考标准的有关规定做如下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安排到地方企业单位工作后,档案工资按以下标准确定...
为了处理好企业各类人员工资关系,现将京政办发(1987)7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到地方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通知的通知》中关于确定工资参考标准的有关规定做如下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安排到地方企业单位工作后,档案工资按以下标准确定...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到地方企业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补充通知 (京劳资发字[1991]368号 1991年10月4日) 各区、县劳动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劳动处: 为了处理好企业各类人员工资关系,现将京政办发(1987)7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
因此,需要对1985年7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和义务兵分配工作后的工资待遇作出新的规定。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志愿兵转业、义务兵退伍到地方工作后,均执行所在单位的工资制度。对分配当工人的,在初次确定其工资时,应当按照不低于现岗位同工种、同工龄大多数工人的标准...
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安排到地方企业单位工作后,档案工资按以下标准确定: 凡军龄加参军前工龄不满5年的由三级副修改为四级正;满5年不满10年的,由三级正至四级副修改为五级副至五级正;满10年不满15年的,由四级正至五级副修改为六级副至六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