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会便〔2019〕39 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相关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民间非...
为进一步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我们起草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文本反馈我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 本解释是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以下简称《民非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本解释内容与《民非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一、关于实施范围 《民非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
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解释1号》讨论稿。 (三)形成征求意见稿阶段。2019年9月,我们组织座谈会,邀请民政部有关司局、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的代表,对《解释1号》讨论稿进行了深入研讨。根据座谈会上相关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草案。10...
《解释1号》征求意见稿共包括14个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民非制度》未作规定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长期待摊费用、注册资金、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出资设立其他民间非营利组织等4个问题。 (二)对《民非制度》有关规定做进一步说明的问题,包括限定性净资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等2个问题。
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解释1号》讨论稿。 (三)形成征求意见稿阶段。2019年9月,我们组织座谈会,邀请民政部有关司局、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的代表,对《解释1号》讨论稿进行了深入研讨。根据座谈会上相关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草案。10...
1附件: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004〕7号以下简称《民非制度》)自005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行为、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民间非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财政部起草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转发如下,请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0年2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
《解释1号》征求意见稿共包括14个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民非制度》未作规定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长期待摊费用、注册资金、以前年度净资产调整、出资设立其他民间非营利组织等4个问题。 (二)对《民非制度》有关规定做进一步说明的问题,包括限定性净资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等2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