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用法律、法令等的条文时,应按条、款、项、目顺序来写,即条下为款,款下为项,项下为目。 二、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只有(一)(二)(三)三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项”。 三、过去颁布的规范性的文件中,如对条、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 法令等 所列条、 款、 项目顺序的通知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各专门人民法院: 目 前有些人民法院引 用法律、 法令等条文时, 对于条、 款、项、 目 的顺序尚不明确。 例如, 最高人民法院1 956 年刑提字第2 号判决书中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