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卫生系列(含卫生管理 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中央驻皖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省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 号)精神, 现就开展 2023 年度卫生系列(含卫生管理专业)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1.申报202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按照《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卫人发〔2019〕153号)执行(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条件》)。 2.申报2023年度卫...
1.申报202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按照《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卫人发〔2019〕153号)执行(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条件》)。 2.申报2023年度卫生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按照《安徽省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标准...
1.申报202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按照《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卫人发〔2019〕153号)执行(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条件》)。 2.申报2023年度卫生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按照《安徽省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标准...
考试拟定于2023年7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试室安排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二、考试人员范围 2023年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请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要求将材料交至医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前往省卫健委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
考试拟定于2023年7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教室安排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二、考试人员范围: 2023年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请拟报名人员加入QQ群”2023年度卫生高级职称报名“,群号:437742405) 三、免试人员范围 (一)2022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超过60分通过的人员。
(一)拟参加全省卫生系列和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凡申报评审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需进行网上报名,包括援外人员、一线人员、副高级职称成绩保留人员等。...
2.申报2024年度卫生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按照《安徽省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卫人秘〔2022〕128号)执行。 (三)申报卫生系列(含卫生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应通过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含2023年度理论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其中,考试期间正在执行援外、援...
(八)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的考试合格人员(含2022年度理论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和符合免考条件人员的评审纸质材料、《2023年度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纸质盖章版)、委托评审函(纸质盖章版)报送我委职称工作办公室(合肥市芜湖路377号省...
考试拟定于2023年7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试室安排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二、考试人员范围 2023年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三、免试人员范围 (一)2022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超过60分通过的人员。 (二)援派期内的援藏援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