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2017修订)第8条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2017修订)第8条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建工司法...
关于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缺陷责任期就是保修期;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为10年;给排水管道的保修期为5年
对于施工合同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约定过长的情形,最高院民一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中作如下解释:“如当事人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3年后返还,则当事人该约定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的规定,超过2年的期限不能认定为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