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国家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现就我省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以下简称三方沟通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以下简称三方沟通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
【多选题】2016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建立税务机关 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指出通过三方沟通机制,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纳税人三方进行沟通的内容有( )。 A.税务机关可以就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与修改听取意见建议B.纳税人、涉税专业服务社会...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涉税沟通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税协发〔2016〕0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税总发〔2016〕101号)(以下简称'三方沟通机制'),是新时期指导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三方沟通机制”),是新时期指导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的重要指导文件。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动推进机制落实。中税协和省税协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主动协调税务总...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的意见主要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编写,在2016年被《注册税务师》收录,原文总共1页。
税总发[2016]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 的评论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 关注永大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新闻中心 永大客户 了解永大 5A历程 我们的服务 特色服务数据资产 永大知识 税收排行榜 财税讲堂 税务商学院 加入永大 足财网 联系我们 ...
为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国家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现就我省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以下简称三方沟通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税总发〔2016〕101号 发布时间2016-06-28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行业协会社会组织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1.需求导向,有效沟通。围绕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的需求,畅通三方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