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人民法院对恶意逃避、规避执行的债务人个人及相关公司账户、资金开展调查时,充分利用上述信息分析研判公司业务、财务的体外运营情况,积极防范债务人利用体外公司及个人账户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压缩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空间。 二、关于对债务人及其客户账目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