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以下简称“308号文件”),确保就业促进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
一、2013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按照308号文件规定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二、2013年4月1日前,用人单位已被批准享受《关于印发<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89号)、《关于用人单位招失业人员享受工资性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