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减轻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于7月28日出台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比预扣预缴方法完善调整前少预缴440元。如小张年内再无其他综合所得,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四、纳税人如何适用上述完善调整后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一、当年首次入职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了什么完善调整?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从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
一、当年首次入职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了什么完善调整?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从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如,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
三、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了什么完善调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四、纳税人如何适用上述完善调整后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方法?
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必须按照该规定计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
更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规定,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发布的政策主要内容是()。 A、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