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炉!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东台政务服务 2023-05-16 06:58 发表于江苏 审核|许萌 审稿|戴枫 发布|梅擎宇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5月11日,江苏省住建厅正式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实施“评定分离”的适用范围、评标要求、定标要求等内容作出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3...
单选题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23)2号文),“评定分离”是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再由( )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合项目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13日,《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厅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现解读如下: ...
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号,简称《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意见》)。该文件明确界定了“评定分离”在全省此类工程招标中的应用,详细规定了其实施范围、评标和定标的标准与要求...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苏建规字〔2023〕2号(1)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 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苏建规字〔2023〕2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下载地址:https://erp.nanjingjiankai.com/index.php/s/zbajAbERAkRKEAA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经2023年4月13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
国有资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体责任评定分离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经2023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