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的规定,扣缴义务 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请阐述这种计算方法的好处及其计算过程。(25分) 答题提示: (1)这种方法的好处是什么?(15分) (2)请...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21日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链接查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 ...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21日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21日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