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托育机构应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收托50名及以下婴幼儿的,至少配备1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50名以上.100名及以下婴幼儿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
国卫通〔2023〕13号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821-2023 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 该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10月21日 评估标准详情附件下载: WS_T 821...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10.21 【文号】国卫通〔2023〕13号 【施行日期】2024.04.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告 国卫通〔2023〕13号 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的通告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国卫通〔2023〕13号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821-2023 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 该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10月21日
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23〕13号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821-2023 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 该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