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综合效应。 (三)改革目标。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到2025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和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延安市作为省级...
第一条 为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新技术发展,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20〕18号)精神,自治区医保局对我区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形成了《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以下实施...
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的通知 桂医保规〔2021〕5号 各市、县(市、区)医保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进一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快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一)大力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在三明市建设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基地,加大经验推广力度。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降药价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完善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指导地方依法依规改革优化政府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规则和相关成本监审听证目录,允许定价部门采取简明易行的方式开展成本调查和听取意见。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2021年9月底前印发政策文件。(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指导地方依法依规改革优化政府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规则和相关成本监审听证目录,允许定价部门采取简明易行的方式开展成本调查和听取意见。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2021年9月底前印发政策文件。(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一条 为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