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落实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控等项目服务。
(三)增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成10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新建20家以上社区医院、100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组织综合医院专科医生加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参与签约服务,鼓励退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完善县域巡回医疗、移动医疗、派驻服务工作机制...
《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
严格落实《四川省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2023版)》和《四川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责任清单(2023年版)》,将责任落实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公卫人员规范化培训机制和疾控机构首席专家制度。持续巩固卫生创建成果,倡导践行文明健康理念,提高全民健康...
第十四条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第十五条 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
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发〔2023〕1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发〔2023〕1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协同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支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让群众就近享有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推进川南渝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完善区域公共文化资源 配置格局,促进公共文化资源、活动、服务、管理等共建...
协同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支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让群众就近享有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推进川南渝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完善区域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格局,促进公共文化资源、活动、服务、管理等共建共享...
制定并公布了沙湾区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协同推进环保工作。建立了“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机制,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和政绩考核机制已初步完善。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并落实《乐山市沙湾区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全面落实河湖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