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依法惩治涉私募基金犯罪中的法律适用和证据审查标准,切实提高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更好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选编了“苏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5件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现印发给你们,...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依法惩治涉私募基金犯罪中的法律适用和证据审查标准,切实提高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更好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选编了“苏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5件私募基金犯罪...
(一)依法从严惩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保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涉伪私募、伪金交所、养老、私募基金、虚拟货币、预售卡等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惩治力度。依法惩治骗取贷款、金融诈骗等骗取金融机构资金犯罪,加大对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以及内部人员非...
(一)依法从严惩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保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涉伪私募、伪金交所、养老、私募基金、虚拟货币、预售卡等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惩治力度。依法惩治骗取贷款、金融诈骗等骗取金融机构资金犯罪,加大对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以及内部人员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的决策部署,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切实提高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积极促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标本兼治,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10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现印发你...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行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完善债券违约风险处置机制,稳妥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加强地方投融资和债务管理,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坚决防止利用资本市场工具违规举债。整治私募基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依法从严打击以私募基金名义违法展业、挪用侵占私募基金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推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加快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司法解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以及打击挪用私募...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创新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行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
继续推进私募基金风险分类整治,扎实推进预付式资金风险防控,持续打击涉第三方财富类非法集资犯罪。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评估预警机制,努力将全市债务风险保持在绿色区间。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270.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举办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