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领域,制定评选标准,每年择优选取不超过3个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每个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促进机构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行业协同创新、供需对接等专业化服务,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二、强化产业创新支撑 6.支持产业创...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青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 〔2021〕18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设备投资额指申报主体在项...
聚焦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领域,制定评选标准,每年择优选取不超过3个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每个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促进机构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行业协同创新、供需对接等专业化服务,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二、强化产业创新支撑 6.支持产业创新载体建设。发挥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虚拟现实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引领带动...
《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发〔2017〕4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其中第一条第一款“对符合我市产业升级方向,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和第四条第十款“对注册为企业独立法人并获准建设...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1〕18号),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的实施制造强市、网络强市战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打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为核心内涵的青岛制造新高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聚焦主业做大做强做优 (一)...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1〕18号),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1〕18号)自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2024年1月1日以来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本政策执行。 (来源:青岛政务网)
本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1〕18号)自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2024年1月1日以来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本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