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国中医药发〔2010〕18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规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以上文...
国卫办医发〔20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
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近日卫计委官网印发了关于《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该规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通知介绍,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门(急)医学...
近日卫计委官网印发了关于《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该规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通知介绍,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门(急)关键...
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