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省实...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省实...
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规[202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3-11-22 实施时间: 2024-1-1 失效时间: 2028-12-31...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 12月2 日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 一章总 则条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 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 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发文机关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字号苏人社规〔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11-22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工伤保险心得...
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省实...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3年11月22日...
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