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适用于我国境内各行业各类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是投资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按照《通用大纲》进行编写,并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依据。《参考大纲》主要是在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基础上,引导企业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投资项目内...
《通用大纲》《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是指导有关方面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指南,也是加强和改进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的载体。要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实施为契机,推动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更加注重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
《通用大纲》《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是指导有关方面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指南,也是加强和改进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的载体。要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实施为契机,推动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更加注重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更加注重把握可行性研究的重点,更加注重防控项目建设实施风险,切实提升投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
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
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3月23日发布了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文,以下简称2023年版可研大纲),2023年版可研大纲是在2002年《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基础上进行的,2023年版可研大纲更加突出可行性研究重点内容的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