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并工作补助(贴)可享受一次。申请人领取补助(贴)期间或期满后离并,重新来并就业的不可继续或再次领取补助(贴)。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财政补助(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取消补助(贴)资格,记入单位和个人信用记录,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本办法由市人社局负责解...
扫码打开 手机搜狐网 无需下载APP 精彩内容随时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2019-09-25 18:31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首赞 +1 阅读() 内容举报大家都在看 ...
2、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人才培训、进修和研修补助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