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别风险...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别风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第三条本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规〔2023〕12号 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11月24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国别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应当明确该评级体系与本办法规定的国别风险分类之间的对应关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国别风险变化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对计提比例等作出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一般准备最低计提要求的,可不计提国别风险准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金规〔2023〕12号 发布时间2023-11-24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银行业金融监督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